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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图中,“供电分区(企业级)”是一个组织单位,一般情况下,可直接与供电企业的组织机构相对应,
不同层次的机构均属于“供电分区”,例地市供电公司、区/县供电公司等,一个供电分区所管理的配电网可
划分为多个“配电网格”。一个配电网格可包含多个“功能网格”,一个功能网格可包含多个“用电网格”,
形成向下包含关系,其中,“配电”、“功能”、“用电”三级网格的定义如下:
(1)配电网格(供电关系):在网架结构上,配电网格是一个中压网架相对独立的供电区,目的是强化
配电网格的“自治自愈”能力,以此简化从配电网规划/设计到调度/运行的管理难度,提高管理效益。配电
网格也是一个可作为独立区域来进行配电网“专项”规划的规划单元。
(2)用电网格(规划目标):在地理分布上,用电网格是若干个相邻的、供电区域分类等级相同或接近
的、用电性质或对供电可靠性要求基本一致的地块(或用户)组合。用电网格体现最终电力用户对电力的差
异化要求,是可独立设定规划目标的最小供(用)电单元。
(3)功能网格(功能分区):功能网格是一个介于配电网格与用电网格之间的中间网格,是一个为了满
足电网规划管理要求而设立的、具有某类共同特征(或用途)的、大小适度的、地理空间连续的、可给予恰
当命名的供电区域。通常情况下,功能网格与城市规划中的功能分区对应。
根据配电网网格的“三层结构”定义,结合电网现状及市政发展规划,供电公司可以逐层地对辖区内的
配电网进行网格化划分。以下以连云港新浦新区为例进行说明,如下图,“新浦区”是一个供电分区,用中
文“新浦”简写表示;“新浦 04”是新浦区内的第 04 号配电网格(新浦新区),包含 3 个功能网格,其中,
“新浦 04-02”是“新浦 04”内的第 02 号功能网格(东部片区);“新浦 04-02”又包含 3 个用电网格,其
中,“新浦 04-02-01”是“新浦 04-02”内的第 01 号用电网格(科教区)。
图 2
配电网格三层网格划分(示例:新浦 0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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配电网格化规划体系设计
根据定义,“配电网格”是一个中压网架相对独立的配电网子系统,旨在强化配电网格内的“自治自
愈”能力。在引入“配电网格”概念后,配电网便简化成了一个由若干个具有“自治自愈”能力的、相对独
立的“配电网格”组成的简单网络系统,配电网结构得到全面简化。同时,由于相对独立性,“配电网格”
也是一个可作为独立区域来进行配电网“专项”规划的规划单元,由此,也为配电网的规划(含电网、通
信、自动化、信息化等)、建设、调度、运行带来了全新的发展理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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