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 年(第五届)电力安全与信息技术研讨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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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电子档案的特点:
1.电子化管理首先应该构建一个公共的,独立
与应用的档案管理信息化平台,以支撑各类业务所
涉及的,实体和虚拟的档案信息化管理,从而实现
“实体档案的信息化管理和电子信息的档案化管
理”。
2.电子档案涉及的“档案源”包括:电子化的
实体档案
(照片、
扫描件、
影像等多媒体数据文件)
,
档案化的电子信息(版式数据文件)
,结构化的数据
库(从应用中卸载,且能够加载重用的数据库文件)
等。
3.电子档案应具有保存价值的历史记录和作为
法律依据的电子信息(表证单书)
,必须能够具备档
案的属性:“直接形成的清晰的、确定的、具有完
整记录作用的固化信息;是直接形成的历史纪
录 ”,且必须具有文件原始记录性和具有历史再
现性。
4.作为档案管理的电子信息必须要经过一个归
档过程处理后才能称之为电子档案,否则,只能称
其为文件,这个过程主要是将每件电子信息,封装
成为以卷为单位的档案基本单位,并且每个卷都有
一个标准的元数据(电子封面)
。
三、档案管理信息化平台的目标
实现纸质档案的信息化管理和电子信息的档案
化管理是档案管理信息化平台的创建目标。纸质档
案的信息化管理是以电子影像技术为支撑,将纸质
档案转化为电子信息进行管理。相比之下电子信息
的档案化管理将应用系统的电子信息进行凭证化处
理后,形成电子档案,将电子信息从应用系统中独
立出来,形成用应用无关的,不可抵赖的,能够直
接阅读的带样式的文档。为电子档案管理搭建一个
公共支撑环境,为各类档案提供统一的采集、管理、
查询、加载及展现的平台,主要实现以下功能:
1.统一电子档案入口:能够以影像技术、条形
码技术、版式电子数据文件等技术为支撑,实现对
不同介质、不同类别的档案进行标准化封装处理,
转化为统一的入口文件,形成电子档案的最小粒度
“件”,以统一的格式进行存储,并保证电子档案
的不可抵赖性和可追溯性。
2.对采集的电子资料“件”进行统一管理。根
据档案管理的相关规定,采用流程化方式对电子资
料实施统一、规范的档案管理。主要包括登记、归
档、整理、移交、接收、保管、迁移、鉴定销毁、
查询借阅、备份恢复等覆盖案卷整个生命周期的各
环节管理。并能够实现对流程各个环节的流转痕迹
进行记录查询等操作。
3.系统应提供对档案流程的管理:使用产品化
的流程管理工具,实现流程的可维护性。用户可自
行定制工作流环节、路径,满足流程变化时,操作
人员能够自行通过平台新增或修改流程,并能够根
据业务需要,为每个环节设置分配不同的业务角色。
同时满足各类业务档案管理流程不同的需要。
4.支持新的业务加载:先期以搭建统一的电子
档案管理平台为主,并在其上加载较规范的档案管
理业务(如公文档案)
,实现所有的操作人员能够在
同一个平台上,对不同类别的档案进行管理。该平
台应支持新类别档案的业务加载,使业务人员能够
仅使用平台提供的工具,就可以实现其它业务电子
档案(如人事档案、财务档案等)的添加及修改。
5.实现电子档案的可靠性、安全性管理:一方
面应用支撑环境能够通过数字证书、电子印章等先
进技术保证电子档案的不可抵赖性及其凭证价值。
另一方面要有安全机制保证电子档案封装、传输过
程、整理、归档过程、保管和利用过程中的信息安
全。要实现对电子档案安全级别的划分和标志,并
根据不同的级别和权限进行访问控制。
6.实现权限的灵活、方便管理:系统能够采用
CA 和数据加密技术实现用户对数据访问的身份控
制。权限体系能够适应税务系统不同的组织机构设
置、适应不同的管理模式。能够实现权限的分级管
理、共享使用、分组共享、分别配置和临时发放等。
电子档案与传统档案的本质区别在于以电子数
据的形式记录档案的准确信息,具有很显著的优势。
首先降低档案存储的成本。传统的纸制档案需要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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