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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电除尘全部投、停。
(9)脱硫系统的启停。
(10)脱销系统的启停。
2、在进行 750KV 升压站重要方式变化,母线、线路停送电操作过程中,除主管专工到场监护外,发电部
主任或副主任均按照制度要求到现场监护,保证了各项组织措施的有效落实。
3、发生下列紧急情况时,发电部各专业专工、发电部主任及副主任,必须在接到通知后 10 分钟内到达
现场。
发生人身伤亡事故。
(1)主机设备发生损坏事故。
(2)电网事故影响机组正常运行。
(3)全厂停电事故。
(4)机组事故跳闸。
(5)生产现场发生火灾事故。
(6)对公司正常生产、生活有重大威胁或伤害的其他事件。
(7)机组重要辅机故障、掉闸、损坏,影响机组安全运行。
(8)7500KV 设备掉闸、损坏。
(9)公用系统故障影响机组安全运行。
(10)厂用、公用 10KV 母线,汽机、锅炉、空冷、保安 PC 段及相应的变压器失电;水库失去全部电源。
(11)发生不可抗力事故。
(二)千次操作无差错制度
1、差错的认定
制度规定:凡有下列情况之一者应统计为不合格操作票,并中断操作人、监护人和发令人的累计项数统
计。
(1)操作任务填写不明确、不正确或与操作内容不相符。
(2)填写操作任务时,设备有双重编号而未填写。
(3)一份电气操作票上填写两个及以上操作任务。
(4)操作顺序违反《安规》或技术原则。
(5)操作票漏项、并项、倒项或遗漏规程规定应填写的操作步骤。
(6)操作票填写的内容要清晰、工整,拉、合、停、送、投、退和开关、刀闸、设备编号等关键字有涂
改或其它部分涂改两处及以上。
(7)未按规定打“∨”或未打“∨”。
(8)未按规定审核、签字或代签、漏签以及签字栏盖印章。
(9)操作票的内容不按《安规》规定进行填写。
(10)操作票无单位、无操作时间、无重要设备的操作结束时间、无上下页连续编号。
(11)操作票执行完毕未盖“已执行”和“以下空白”章。
(12)盖章位置不对或印章盖反。
(13)操作项目编号不连贯、重叠。
(14)票面不整洁、字迹不清楚。
(15)操作票中有错字、漏字和不按规定删改。
(16)填写装、拆接地线的确切位置不清或有错误。
(17)错填接地线的组数、编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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