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陕西省出台居民峰谷分时电价政策

10-17 08:54| 发布者: admin| 查看: 2231| 评论: 0|来自: 陕西日报

摘要: 为落实国家和陕西省支持冬季清洁取暖,加快电能替代和铁腕治霾工作要求,陕西省出台居民峰谷分时电价政策。居民峰谷分时电价政策是指居民在用电高峰时段执行相对较高的电价,在用电低谷时段执行相对较低的电价,以此 ...


       为落实国家和陕西省支持冬季清洁取暖,加快电能替代和铁腕治霾工作要求,陕西省出台居民峰谷分时电价政策。居民峰谷分时电价政策是指居民在用电高峰时段执行相对较高的电价,在用电低谷时段执行相对较低的电价,以此引导和鼓励居民用户参与电力移峰填谷,满足居民电采暖、电储能等个性化用电需求。


  据介绍,近年来,随着治污减霾和电能替代工作不断推进,有越来越多的居民用户,特别是城镇周边及远郊农村不具备集中供暖条件的居民用户选择了在冬季采用电锅炉、电地热、电热膜等新型取暖方式。这些电取暖方式可在夜间用电低谷时段多用电提高室内温度,而在白天用电高峰时段少用电保持一定室温,这对环境质量提升和电网安全运行较为有利,但由于电采暖用电量较大,用户电费支出相对较高,加快推广普及受到一定影响。今年初,国家发改委赴陕西开展冬季清洁取暖调研工作,要求我省加快研究制定支持清洁取暖电价政策。今年3月,省政府印发了《陕西省铁腕治霾专项行动方案》,也要求加快制定“煤改电”采暖季享受每千瓦时0.3元的低谷电价政策。为落实国家和省政府决策要求,省物价局组织省内相关电网企业积极研究,反复论证,在保持居民用电价格总水平基本稳定的前提下,提出了实施居民峰谷分时电价政策的方案,自2017年8月29日起执行。


  政策实施范围涵盖两类用户

  电力用户可自愿选择


  陕西省居民峰谷分时电价政策实施范围涵盖两类用户。一是电网企业直接抄表、收费到户的城乡居民用户(陕西电网电价执行每千瓦时0.4983元),即实行“一户一表”居民用户,不含尚未进行户表改造的居民合表用户。二是执行居民电价的非居民用户(陕西电网电价执行每千瓦时0.5109元)。

  符合条件的电力用户可自愿选择执行居民峰谷分时电价政策,执行时间以年为周期,执行方式原则上一年内不作调整。选择执行居民峰谷分时电价的用户可向当地电网企业提出申请,由电网企业免费调试或更换安装峰谷分时电能表。


  峰谷时段划分及电价执行标准


  陕西省居民峰谷分时电价时段划分与全国多数省份基本相同,即根据电网负荷变化和居民用电实际情况,将每天24小时划分为高峰、低谷两个时段,用电高峰时段为每天8时至晚上10时,用电低谷时段为每天晚上10时至次日8时。

  每天8时至晚上10时用电高峰时段电价执行标准在现行对应价格基础上每千瓦时加价0.05元,加价后的陕西电网第一档居民电价标准为每千瓦时0.5483元;每天晚上10时至次日8时用电低谷时段电价执行标准在现行对应价格基础上每千瓦时降低0.2元,降低后的陕西电网第一档居民电价标准为每千瓦时0.2983元。


  满足个性化用电需求


  考虑到居民采暖季用电量较大的实际情况,为进一步减轻居民电费负担,陕西省政策规定对选择执行峰谷分时电价的居民用户和不具备集中供暖条件而采用电锅炉、电地热、电热膜等方式取暖的居民用户,每年11月1日至次年3月31日的用电量不再执行居民阶梯电价,统一按照居民阶梯第一档用电量所对应的价格执行,年内其他月份执行相对应的居民阶梯电价。

  陕西省居民峰谷分时电价政策实施后,不仅增加了居民用电价格自主选择权,还将有效降低居民电采暖用户电费支出,为加快推动省内“煤改电”和治污减霾工作创造有利条件,同时也对调整能源消费结构和电网安全可靠运行起到积极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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