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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力发展“十三五”规划(2016-2020 年)》原文

1-12 00:00| 发布者: 袁世全| 查看: 9575| 评论: 0

摘要: 2016年11月7日,国家发改委、国家能源局对外正式发布《电力发展“十三五”规划(2016-2020 年)》。《规划》内容涵盖水电、核电、煤电、气电、风电、太阳能发电等各类电源和输配电网,是“十三五”电力发展的行动纲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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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指导思想、原则和目标

()指导思想

深入贯彻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六中全会精神,落实“四个革命、一个合作”发展战略,牢固树立和贯彻落实创新、协调、绿色、开放、共享发展理念,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三个五年规划 纲要》、《能源发展“十三五”规划》相关部署,加强统筹协调,加强科技创新,加强国际合作;着力调整电力结构,着力优化电源布局,着力升级配电网,着力增强系统调节能力,着力提高电力系统效率,着力推进体制改革和机制创新;加快调整优化,转型升级,构建清洁低碳、安全高效的现代电力工业体系,惠及广大电力用户,为全面建成小康社会提供坚实支撑和保障。

()基本原则

统筹兼顾,协调发展。统筹各类电源建设,逐步提高非化石能源消费比重。降低全社会综合用电成本。统筹电源基地开发、外送通道建设和消纳市场,促进网源荷储一体协同发展。

清洁低碳,绿色发展。坚持生态环境保护优先,坚持发 展非煤能源发电与煤电清洁高效有序利用并举,坚持节能减 排。提高电能占终端能源消费比重,提高发电用煤占煤炭消费总量比重,提高天然气利用比例。

优化布局,安全发展。坚持经济合理,调整电源布局,优化电网结构。坚守安全底线,科学推进远距离、大容量电力外送,构建规模合理、分层分区、安全可靠的电力系统,提高电力抗灾和应急保障能力。

智能高效,创新发展。加强发输配用交互响应能力建设,构建“互联网+智能电网。加强系统集成优化,改进调度运行方式,提高电力系统效率。大力推进科技装备创新,探 索管理运营新模式,促进转型升级。

深化改革,开放发展。坚持市场化改革方向,健全市场体系,培育市场主体,推进电价改革,提高运营效率,构建 有效竞争、公平公正公开的电力市场。坚持开放包容、政府推动、市场主导,充分利用国内国外两个市场、两种资源,实现互利共赢。

保障民生,共享发展。围绕城镇化、农业现代化和美丽乡村建设,以解决电网薄弱问题为重点,提高城乡供电质量, 提升人均用电和电力普遍服务水平。在革命老区、民族地区、边疆地区、集中连片贫困地区实施电力精准扶贫。

()发展目标

1、供应能力

为保障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的电力电量需求,预期 2020 年全社会用电量6.8-7.2万亿千瓦时,年均增长3.6-4.8% 全国发电装机容量20亿千瓦,年均增长5.5%。人均装机突破1.4千瓦,人均用电量5000千瓦时左右,接近中等发达国家水平。城乡电气化水平明显提高,电能占终端能源消费比重达到27%

考虑到为了避免出现电力短缺影响经济社会发展的情 况和电力发展适度超前的原则,在预期 2020年全社会用电需求的基础上,按照2000亿千瓦时预留电力储备,以满足经济社会可能出现加速发展的需要。

2、电源结构

按照非化石能源消费比重达到15%的要求,到 2020年,非化石能源发电装机达到7.7亿千瓦左右,比2015年增加2.5亿千瓦左右,占比约39%,提高4个百分点,发电量占比提高到31%;气电装机增加5000万千瓦,达到1.1亿千瓦以上,占比超过5%;煤电装机力争控制在11亿千瓦以内, 占比降至约55%

3、电网发展

合理布局能源富集地区外送,建设特高压输电和常规输电技术的“西电东送”输电通道,新增规模1.3亿千瓦,达 2.7亿千瓦左右;电网主网架进一步优化,省间联络线进一步加强,形成规模合理的同步电网。严格控制电网建设成 本。全国新增500千伏及以上交流线路9.2万公里,变电容 9.2亿千伏安。

基本建成城乡统筹、安全可靠、经济高效、技术先进、环境友好、与小康社会相适应的现代配电网。中心城市() 智能化建设和应用水平大幅提高,供电可靠率达到99.99% 综合电压合格率达到99.97%;城镇地区供电能力及供电安全水平显著提升,供电可靠率达到99.9%,综合电压合格率达 98.79%;乡村地区全面解决电网薄弱问题,基本消除“低 电压”,供电可靠率达到99.72%,综合电压合格率达到97% 户均配变容量不低于2千伏安。为电采暖、港口岸电、充电基础设施等电能替代提供有力支撑。

4、综合调节能力

抽水蓄能电站装机新增约1700万千瓦,达到4000万千瓦左右,单循环调峰气电新增规模 500万千瓦。热电联产机组和常规煤电灵活性改造规模分别达到1.33亿千瓦和8600 万千瓦左右。落实全额保障性收购制度,将弃风、弃光率控制在合理水平。

5、节能减排

力争淘汰火电落后产能2000万千瓦以上。新建燃煤发电机组平均供电煤耗低于300克标煤/千瓦时,现役燃煤发电机组经改造平均供电煤耗低于 310克标煤/千瓦时。火电机组二氧化硫和氮氧化物年排放总量均力争下降50%以上。

30 万千瓦级以上具备条件的燃煤机组全部实现超低排放,煤电机组二氧化碳排放强度下降到 865/千瓦时左右。火电厂废水排放达标率实现100%。电网综合线损率控制在6.5%以内。

6、民生用电保障

2020年,电能替代新增用电量约4500亿千瓦时。 力争实现北方大中型以上城市热电联产集中供热率达到60%以上,逐步淘汰管网覆盖范围内的燃煤供热小锅炉。完成全国小城镇和中心村农网改造升级、贫困村通动力电,实现平原地区机井用电全覆盖,东部地区基本实现城乡供电服务均等化,中西部地区城乡供电服务差距大幅缩小,贫困及偏远少数民族地区农村电网基本满足生产生活需要。

三、重点任务

()积极发展水电,统筹开发与外送

坚持生态优先和移民妥善安置前提下,积极开发水电。以重要流域龙头水电站建设为重点,科学开发西南水电资源。坚持干流开发优先、支流保护优先的原则,积极有序推进大 型水电基地建设,严格控制中小流域、中小水电开发。坚持开发与市场消纳相结合,统筹水电的开发与外送,完善市场化消纳机制,基本解决四川、云南水电消纳问题。强化政策措施,新建项目应提前落实市场空间,防止新弃水现象发生。

继续做好金沙江下游、大渡河、雅砻江等水电基地建设; 积极推进金沙江上游等水电基地开发,推动藏东南“西电东送”接续能源基地建设;继续推进雅砻江两河口、大渡河双 江口等龙头水电站建设,加快金沙江中游龙头水电站研究论证,积极推动龙盘水电站建设;基本建成长江上游、黄河上游、乌江、南盘江红水河、雅砻江、大渡河六大水电基地。

重点依托西南水电基地开发,建成金沙江中游送电广西、滇西北至广东、四川水电外送、乌东德电站送电两广输电通道,开工建设白鹤滩电站外送工程,积极开展金沙江上游等 消纳方案研究。

“十三五”期间,全国常规水电新增投产约4000万千瓦,开工6000万千瓦以上,其中小水电规模500万千瓦左右。到2020年,常规水电装机达到3.4亿千瓦。

()大力发展新能源,优化调整开发布局

按照集中开发与分散开发并举、就近消纳为主的原则优化风电布局,统筹开发与市场消纳,有序开发风光电。加快中东部及南方等消纳能力较强地区的风电开发力度,积极稳妥推进海上风电开发。按照分散开发、就近消纳为主的原则 布局光伏电站,全面推进分布式光伏和“光伏+”综合利用 工程,积极支持光热发电。

调整“三北”风电消纳困难及弃水严重地区的风电建设节奏,提高风电就近消纳能力,解决弃风限电问题。加大消纳能力较强或负荷中心区风电开发力度,力争中东部及南方区域风电占全国新增规模的一半。在江苏、广东、福建等地 因地制宜推进海上风电项目建设。

全面推进分布式光伏发电建设,重点发展屋顶分布式光 伏发电系统,实施光伏建筑一体化工程。在中东部地区结合采煤沉陷区治理以及农业、林业、渔业综合利用等适度建设 光伏电站项目。推进光热发电试点示范工程。

“十三五”期间,风电新增投产0.79亿千瓦以上,太阳 能发电新增投产0.68亿千瓦以上。2020年,全国风电装机 达到2.1亿千瓦以上,其中海上风电500万千瓦左右;太阳能发电装机达到1.1亿千瓦以上,其中分布式光伏6000万千瓦以上、光热发电500万千瓦。

依托电力外送通道,有序推进“三北”地区可再生能源 跨省区消纳4000万千瓦,存量优先。

()鼓励多元化能源利用,因地制宜试点示范

在满足环保要求的条件下,合理建设城市生活垃圾焚烧 发电和垃圾填埋气发电项目。积极清洁利用生物质能源,推 动沼气发电、生物质发电和分布式生物质气化发电。到2020 年,生物质发电装机1500万千瓦左右。

开展燃煤与生物质耦合发电、燃煤与光热耦合发电示范与应用。在东北等粮食主产区布局一批燃煤与农林废弃残余 物耦合发电示范项目,在京津冀、长三角、珠三角布局一批燃煤与污泥耦合发电示范项目,在华北、西北布局一批燃煤与光热耦合发电示范项目。

推进“万千瓦级”高温地热发电项目建设。因地制宜发展中小型分布式中低温地热发电项目。开展深层高温干热岩 发电系统关键技术研究和项目示范。

开展海洋能等综合技术集成应用示范。在有条件的沿海 地区建设海洋能与风电、太阳能等可再生能源互补的海岛微电网示范项目。积极开展示范性潮汐电站建设。

开展风光储输多元化技术综合应用示范。结合风电、光伏等新能源开发,融合储能、微网应用,推动可再生能源电力与储能、智能输电、多元化应用新技术示范,推动多能互补、协同优化的新能源电力综合开发。“十三五”期间,继续推动张家口等可再生能源示范区相关建设。

()安全发展核电,推进沿海核电建设

坚持安全发展核电的原则,加大自主核电示范工程建设力度,着力打造核心竞争力,加快推进沿海核电项目建设。建成三门、海阳AP1000自主化依托项目,建设福建福 清、广西防城港“华龙一号”示范工程。开工建设CAP1400 示范工程等一批新的沿海核电工程。深入开展内陆核电研究论证和前期准备工作。认真做好核电厂址资源保护工作。“十三五”期间,全国核电投产约3000万千瓦、开工3000万千瓦以上,2020年装机达到5800万千瓦。

()有序发展天然气发电,大力推进分布式气电建设

充分发挥现有天然气电站调峰能力,推进天然气调峰电站建设,在有条件的华北、华东、南方、西北等地区建设一批天然气调峰电站,新增规模达到500万千瓦以上。适度建设高参数燃气蒸汽循环热电联产项目,支持利用煤层气、煤制气、高炉煤气等发电。推广应用分布式气电,重点发展热 电冷多联供。“十三五”期间,全国气电新增投产5000万千 瓦,2020年达到1.1亿千瓦以上,其中热电冷多联供1500万千瓦。

()加快煤电转型升级,促进清洁有序发展

积极主动适应能源结构调整和电力市场发展,加快煤电结构优化和转型升级,鼓励煤电联营,促进煤电高效、清洁、可持续发展。

严格控制煤电规划建设。坚持市场引导与政府调控并举的原则,通过建立风险预警机制和实施“取消一批、缓核一 批、缓建一批”,同时充分发挥电力系统联网效益,采取跨省区电力互济、电量短时互补等措施,多措并举减少新增煤 电规模。“十三五”期间,取消和推迟煤电建设项目1.5亿 千瓦以上。到2020年,全国煤电装机规模力争控制在11亿 千瓦以内。

合理控制煤电基地建设。配合远距离输电通道规划建设,根据受端供需状况合理安排煤电基地开发规模和建设时序,减小受端省份接受外来电力的压力。

因地制宜规划建设热电联产和低热值煤发电项目。在充分利用已有热源且最大限度地发挥其供热能力的基础上,按照“以热定电”的原则规划建设热电联产项目。优先发展背压式热电联产机组,电力富裕地区严控抽凝式热电机组。适当发展低热值煤综合利用发电项目。建设一定规模以煤矸石为主的综合利用发电项目。

积极促进煤电转型升级。加快新技术研发和推广应用,提高煤电发电效率及节能环保水平。全面实施燃煤电厂超低排放和节能改造“提速扩围”工程,加大能耗高、污染重煤电机组改造和淘汰力度。“十三五”期间,全国实施煤电超 低排放改造约4.2亿千瓦,实施节能改造约3.4亿千瓦,力 争淘汰落后煤电机组约2000万千瓦。到2020年,全国现役煤电机组平均供电煤耗降至310克标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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